机关各部门,各镇、场、街道,各驻区机构,各理事组,各企事业单位:
夏季和汛期已经来临,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多不利因素。夏季和汛期历来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高发期,也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切实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现就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
各部门,各镇、场、街道,各理事组,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综合监管、协管责任,层层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检查到位,责任到人。认真部署辖区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努力减少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对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早计划、早布置、早落实。要认真分析、深刻把握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突出抓紧抓好以防暑降温、防台防汛、防火防爆、防高处坠落、防触电为重点的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二、结合实际,明确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各部门,各镇、场、街道,各理事组,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排查掌握的事故隐患,凡是有条件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得拖延,对暂时整改不了的隐患,要明确责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要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尤其是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组织抽调执法骨干,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因忽视预防、疏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依法从严处理。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夏季和汛期重点行业安全监管。
(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有针对性的加强安全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企业自查、专家检查等多种形式,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各镇、场、街道要督促辖区内企业重点做好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落实防雷、防汛等有关安全措施,尤其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治理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道路和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各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GPS监控系统,并纳入全省统一监控。要对运输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影响,发生自燃、爆燃事故;要加强对各类客运、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公安部门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超载、超限及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渔业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百日专项整治”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切实抓好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交通、海事等部门要针对夏季台风、暴雨、洪水、雷电、高温等恶劣气候及汛期水上航行安全的特点,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段、重点渡口的安全检查,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夏季施工现场的重点设备设施、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加强对土方、模板、放坡、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拆装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强化临时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在建高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通知》精神,开展以“十查十清”为主要内容的在建高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活动。防水涂料施工,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程,避免防水涂料施工与其他工种交叉作业。要认真落实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特别是在下水管道、窨井和污水池的清洗、疏通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落实切实可靠的预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各类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要对超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照明以及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行业领域,要投入资金和专业人员,对设备设施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检修,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五)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安全监管。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安全监管。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化工、冶金、钢丝绳、船舶修造、渔业以及水电、燃气、热力等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单位及设备设施要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违章行为。
四、严格值班,落实预案,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各部门,各镇、场、街道,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尤其是中、夜班生产的企业,必须有领导带班,确保生产指挥系统全天候正常运作。要坚持巡查制度,特别是加强重点设备、重点工艺、重要环节和电气线路的巡查,确保高温期间设备安全运转。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职工的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要避开烈日高温时间,做好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正常供应工作,确保职工健康,防止发生中暑。对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确保安全生产。制定和完善夏季和汛期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掌握天气变化趋势,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物资、人员,并组织演练。要建立健全联动和协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机制,及时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确保夏季和汛情等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对出现的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备勤工作,充分做好应急救援的动员和准备工作,保证设备和装备的完备有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后,能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务必保障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
(电话:83593855 传真:83594711)